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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群的小心了,多名群主已被拘留!

互联网 2023年05月03日 06:34 4 admin

  这年头,谁的微信里没几个群,亲子群,工作群,同学群,闺蜜群,团购群,学习群,兴趣群等比比皆是。每个群里权利最大的人,毋庸置疑是群主,但需要承担的也很多,也许一不小心可能就违法了。

  

  建群有风险,群主需谨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其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直接明确了群主的责任。

  

  很多群主建群可能是为了更好的沟通、联系朋友间感情、共享专业资源等,初衷是好的,但在管理过程中,却因为疏忽导致不当的言论出现,甚至让一些违法分子通过群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传销赌博等恶性事件,从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近来,已有多群主因群组管理不当被处理,沈阳男子吴某就是其中之一。

  吴某有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发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谁交钱马某就发送淫秽视频给谁,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解,似乎觉得群主成了垫背的,其实不然。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以及权力的拥有者,对群组负有监管职责,如果有群员发布违法内容,群主应该要进行警告,如果该成员不听警告,可将其踢出群聊。

  

  目前,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群主如果管理不当,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凡事都能想起域名的小编,发现qunzhu.coM、qunzhu.cn、qunzhu.com.cn、qunzhu.net、qunzhu.org,都已经被人注册过了。而且除了qunzhu.net,其它三个都是在微信群上线前,也就是2013年前就被注册过了。

  

  目前这些域名,都还未被启用建站。在经历群主热点事件后,手持这些域名的所有者,要是愿意售卖,价格应该都不低。想到这,小编又不禁羡慕几分。

  羡慕归羡慕,工作还是得认真干,没错,小编就是如此认真。如果有对域名行业感兴趣的朋友,一定要关注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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