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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所有权保护有哪些依据?

2024-01-31 4 0条评论

随着域名注册的普及,在网络的无数站点中拥有一个好听、易记、个性化的、识别性强的域名就成为吸引人们注意力,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手段。于是,域名便具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成为了信息社会的新型无形财产。

一个域名被注册后,那么它的域名所有权在有效期内就归注册者所有。但是在市场上,一些企业的域名却被他人抢注成商标,此时应该怎么办?域名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有哪些依据?

下面是关于域名所有权保护的依据介绍。

1、民法保护

域名作为无形财产或智力成果都理所当然地受到民法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就是说,域名只要是合法取得且未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即受法律保护。

具体的说,域名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域名可依法进行持有、建立并经营相关网站或网页、获取经济利益、放弃、闲置、捐赠、转让、许可、合作等活动。任何非法干预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权利人有权获得行政、司法救济。

2、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域名作为一类新兴的知识产权,适用知识产权法一般原则。域名是一种专有权,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法律保护;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权利人对这种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转让他人行使,并从中收取报酬;域名权在法定期限内发生效力,它以注册而产生,以续展(按期办理继续注册的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而延续,以不续展而消灭(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可依"先到先有"原则享有之)。

以上就是有关域名所有权保护有哪些依据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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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1907.html 发布于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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