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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背后的战争:谨防恶意抢注

2024-04-09 2 0条评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电子商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域名也因此如同企业的名称、自然人的姓名一样,成为网络世界中人们进行识别的标志之一。

  还记得当年新浪百万元购域名事件吗?儒家圣人孔子曾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个法则在互联网世界仍然适用。新浪悄悄的花大价钱买下以及经过深思熟虑最后选择了域名抉择让新浪的努力没有白费,这让其它的微博产品未能有资格与新浪微博争夺一席之地。

   对于一个互联网公司来说,如果域名简单好记,用户就很容易在浏览器地址栏里输入并顺利访问,流量的获取就容易得多,好域名对网站的品牌营销功不可没。例如新浪使用的这个域名让网民产生潜意识:只有新浪微博才是真正的微博,其它的都好像是山寨的。

  域名的重要性渐渐被普及,恶意抢注行为也在悄悄滋生。

  由于域名指向的网站一般都是企业展示、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这很容易使访问者将域名与其所展示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许多企业也因此逐渐发现到域名的商业价值,纷纷将域名用于自己的广告宣传中。有些企业甚至为了提高自己在网络中的知名度,利用知名企业的名称来注册域名,渐渐也就出现了抢注域名的情形。

  目前,域名抢注是网络商标侵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实务中,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意抢注,一些侵权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较知名的商标或商号大量注册为域名,这些抢注者通常还将抢注的域名进行出售、出租或让商标权人高价赎回。或者个别不知名的企业为了谋取利益,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知名度,恶意抢注一些知名企业的商标、商号。此种恶意抢注的行为势必会在经营活动中给用户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从而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另一种是域名申请人本身并不存在恶意,只是恰巧出于某种原因,使用了某个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的域名。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不可避免地与他人的商标、商号产生冲突。

  如果遇到其他企业恶意抢注,其行为已经侵犯他人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害方可根据商标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域名注册人本身并不存在恶意,只是恰巧注册了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的域名。即使通过诉讼可以收回域名,也需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故企业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应及时以自己的商标、商号注册域名,避免给自己将来的商务活动带来诸多的麻烦。

.集团、.我爱你、.广东、.佛山开放至今,不少中外名企如谷歌、苹果、亚马逊、百度等已注册相关品牌,进行全套域名保护。还没注册企业也应尽早注册,不给恶意抢注之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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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221422.html 发布于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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