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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C中文域名协调联合会介绍

2023-07-20 3 0条评论


2000年5月19日,中文域名协调联合会(以下简称CDNC)由两岸四地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TWNIC、HKNIC、MONIC)在北京正式发起成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钱华林研究员被推选为CDNC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作为一个为独立、非盈利的组织,该机构将在国际上担负起中文域名的协调和规范工作。基于对域名本地化意义的广泛认同,目前国内外已有多家机构和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有关中文域名实现方案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但由于彼此缺乏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各方案之间无论从设计思路还是从实现技术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鉴于此,为推动和协调中文域名相关工作,由两岸四地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倡议成立了CDNC。


CDNC将负责对各种中文域名实现方案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评定,制定中文域名技术标准和注册管理规范,协调相关国家和地区中文域名的运行,并与国际互联网络组织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以尽快制定和推出有关国际标准。为此,CDNC设立了注册政策工作组、技术工作组、合作事务工作组等咨询机构。


CDNC是一个面向国际社会的开放性组织,国内外任何对中文域名感兴趣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和团体都可以申请成为该组织的会员。


下面是CDNC中文域名协调联合会的章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协调中文域名及中文邮件地址的开发、营运和管理,并促进中文域名及中文邮件地址的使用和普及,以推动中文社群在国际及地区的参与,特成立中文域名协调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


第二条 机构创立及性质

联合会由两岸四地的互联网络讯息中心(CNNIC、TWNIC、HKIRC、MONIC)发起成立,全球中文域名技术研发、政策开发和营运管理的机构与个人共同参与,为独立的、多利益相关方的、非营利性的组织,不隶属于任何其它组织或机构。


第三条 联合会职责

一. 研究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中文邮件地址的最佳实践,并促进联合会会员在中文域名及中文邮件地址的推动和普及;

二. 建立与中文域名、中文邮件地址相关的讯息、知识交流的平台;

三. 促进中文社群在国际和地区论坛上的参与;

四. 协调并解决与中文域名和中文邮件地址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联合会工作语言以中文为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联合会由各类机构和个人会员共同组成,会员选举代表组成理事会负责联合会的管理,理事会下設置秘书处负责联合会日常运行工作。


第六条 \r\n任何致力于推动、促进中文域名及中文域名应用的技术研发、政策开发和营运管理的机构和个人都可以申请成为联合会会员。会员入会须向联合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正式会员由理事会批准,观察员由秘书处批准。

联合会会员资格分为四类:

一、创始会员(Founding \r\nMember):联合会发起机构,两岸四地的互联网络讯息中心(CNNIC、TWNIC、HKIRC、MONIC)为当然的创始会员;

二、注册服务会员(Registration Service Member): 凡提供中文域名服务的ccTLD 、gTLD \r\n注册管理机构(Registry)和後端服務商(Registry Backend service provider)均可申请成为注册服务会员;

三、独立专家会员(Independent Expert \r\nMember):凡从事中文域名相关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政策开发的专家学者均可申请成为独立专家会员;

四、观察员(Observer):国际化域名业务或技术相关的组织或个人可申请或被邀成为观察员;

任何机构或个人只能申请或享有上述四类资格中的一种。

前三类会员统称为正式会员(Full Member)。


第七条 联合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正式会员(Full Member)

一. 有参加联合会相关会议与活动的权利;

二. 有提名、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三. 有倡议成立工作组,或申请加入工作组的权利;

四. 有就相关技术和政策事宜发起建议的权利;

五.遵守本章程及理事会决议的义务;

六.遵守联合会就中文域名所制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义务;

七. 在国际活动中坚持和宣传联合会决议和立场的义务。

观察员(Observer)

一. 可以受邀参加联合会相关会议与活动的权利;

二. 有参与技术和政策讨论和建议的权利;

三. 有受邀加入联合会工作组的权利;


第八条 联合会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

理事会共设7-9席理事,其中,创始会员代表占4席,注册服务会员代表至多3席,独立专家会员代表至多2席。

创始会员代表由四家创始机构派遣要员担任,注册服务会员代表由注册会员自行投票选举产生,独立专家会员代表由上一任理事会在独立专家群体中选举产生。

理事任期2年,任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人员变动需要理事会集体表决。

理事会设立两位联席理事长,連選得連任,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联合会章程制定和修改;

二. 选举联合会联席理事长;

三. 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或授权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超过2/3出席理事(或授权代表)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形式不限,必要时加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联合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会议报告一年来联合会的活动情况及其结果,并公布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由联席理事长任命两位联席秘书长。秘书处的职责是:

1. 协助理事会开展联合会日常工作,执行大会和理事会各项决议;

2. 协调、联络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3. 联合会各项会议安排及会议记录和归档;

4. 联合会网站更新和维护;联合会会员邮件清单更新维护;

5. 联合会宣传推展等各项外联活动。


第三章 工作组


第十三条 工作组是理事会的咨询机构。会员可根据需要提议成立工作组,并经理事会以过半数同意批准后设立。


第十四条 工作组的成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 是联合会会员;

二. 拥有中文域名的相关知识并愿意参加中文域名发展的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 工作组应向理事会以及年会就其所负责的特定领域提出建议和参考意见。


第十六条 工作组设立召集人一名,由理事会任免。召集人应通晓中文。召集人的职责是主持本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r\n本章程于2000年5月19日由联合会发起单位召开的筹备会议通过并生效。2008年10月12日第16次CDNC会议由联合会理事会对章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r\n2009年6月23日于第18次CDNC理事会会议由联合会理事会对章程进行第二次修改。2012年03月23日于CDNC北京专题会议由联合会理事会对章程进行第三次修改。2015年3月13日由联合会理事会对章程进行第四次修改。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全体正式会员投票2/3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由理事会负责。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222011.html 发布于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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