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ICANN在微信上宣布ICANN总裁兼CEO马跃然发布博文,介绍了三种满足欧盟GDPR及WHOIS合规要求的模式,并希望社群就此提出意见建议。
以下是这三个模型的高度概述。根据面向公众的WHOIS中显示的具体联系信息、其适用性、数据保留期,以及面向公众的域名WHOIS查询中不显示的具体数据,这些模型会有所不同:
模型1
将允许显示详尽注册数据,但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技术和管理联系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除外。如需获得此类非公开数据点的访问权限,第三方需要自行验证其访问此类数据的合法权益。本模型适用于注册人为自然人且注册人、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数据处理方均位于欧洲经济区的情况。
模型2
将允许显示简略注册数据以及技术和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如需获得非公开信息的访问权限,可要求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仅为根据正式认证/验证计划验证的特定第三方请求者提供访问权限。本模型有两种不同的适用情况。模型2A适用于注册人为自然人和法人且注册人、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数据处理方均位于欧洲经济区的情况。模型 \r\n2B 则适用于注册人为自然人和法人且注册人、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数据处理方位于全球范围内任何地点的情况。
模型3
将允许显示简略注册数据以及其他任何非个人注册数据。如需获得非公开信息的访问权限,请求者需要出示法院或其他拥有有效管辖权的司法仲裁庭开出的传票或其他命令。本模型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所有注册。
温馨提醒:数据保护与隐私立法的三种合规模式公众意见截止日期是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