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选择广州翼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域名注册管理平台誉名网(以下简称“誉名网”)为您提供的域名续费服务。
本协议是誉名网与您就使用域名续费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协议,或实际使用誉名网域名续费服务,即表示您与誉名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誉名网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誉名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誉名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1 本协议中的“您”是指:所有使用誉名网域名续费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团队、公司、组织等),或称“用户”;
1.2 “域名续费”是指:通过支付相关费用来延长域名过期时间;
2.1 \r\n本协议自用户确认本协议之时即刻生效。如用户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事实上已经在使用誉名网域名续费服务或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会在用户的事实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即生效;
2.2 \r\n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誉名网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誉名网域名续费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和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 \r\n您理解并同意:在接受本协议后至誉名网收到您的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用户续费的域名进入赎回期或被删除的,誉名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誉名网收到用户款项”是指誉名网收到用户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3.3 您理解并同意:没有收到誉名网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3.4 您理解并同意:按照誉名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誉名网缴纳相关费用;
3.5 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在域名到期前或域名到期时对域名进行续费操作;
3.6 \r\n您理解并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誉名网、CNNIC、ICANN有免于诉讼的权利。在接受本协议之同时,您应将续费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誉名网,且域名续费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4.1 誉名网为您注册的域名提供相应的域名续费服务;
4.3 \r\n誉名网为您提供续费通知服务,在域名即将到期前、到期时、到期后,均会发送域名过期提醒邮件。此通知将发送至域名的whois邮箱以及站内信,如域名使用的是临时模板则会发送至账户邮箱,通知内容均带有域名及过期时间;
4.4 \r\n誉名网有权对过期域名进行删除操作。域名过期日期后的35天内,域名状态为已过期,此状态是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关于过期域名的政策而定。在此期间,域名只能由原所有者续费,费用以账号下的续费价格标准为准(特殊后缀除外);
4.5 域名到期超过35天后,域名续费价格调整为与域名赎回价格一致,域名进入高价赎回期(特殊后缀除外);
4.6 如果您的域名已经到期无法自行续费成功,或现已处于赎回期,请立即联系客服协助续费或赎回;
4.7 如因您超过规定时间导致域名未续费被删除或进入高价赎回阶段导致的损失,誉名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8 您理解并同意:在域名到期未续费的情况下,誉名网有权随时修改域名的dns和使用用途;
4.9 \r\n您理解并同意:如您所需域名未能续费成功,除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规定不予返还的情况外,誉名网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回您ID账户下,誉名网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10您理解并同意:因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您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誉名网承担责任;
5.1 \r\n若您对誉名网提供的收费标准、服务使用期限等费用结算事项的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誉名网,誉名网收到您的书面告知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誉名网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内容,双方应按照誉名网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5.2 \r\n誉名网为您的域名办理赎回或续费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赎回或续费成功;
6.1 您理解并同意: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将域名转移到誉名网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商,誉名网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6.2 您理解并同意: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7.1 \r\n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誉名网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誉名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7.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誉名网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7.2.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7.2.2 用户或誉名网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7.2.3 用户操作不当;
7.2.4 用户通过非誉名网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7.2.5 其他誉名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3 \r\n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誉名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7.3.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7.3.2 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7.3.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7.4 \r\n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誉名网不承担法律责任;
7.5 誉名网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誉名网的义务或承诺,誉名网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7.6 \r\n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誉名网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8.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8.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8.3 若您和誉名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8.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8.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