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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调整:设置“类别域名”9个

2025-01-06 2 0条评论

工信部在2018年3月2日发布公告对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了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国家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二级域名。

一、设置“类别域名”9个,分别为

1、“政务”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

2、“公益”适用于非营利性机构;

3、“GOV”适用于政府机构;

4、“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5、“AC”适用于科研机构;

6、“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

7、“EDU”适用于教育机构;

8、“MIL”适用于国防机构;

9、“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机构。

二、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

行政区划域名是按照中国的各个行政区划划分而成的,其划分标准依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而定,包括“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为:

1、“BJ”北京市;

2、“SH”上海市;

3、“TJ”天津市;

4、“CQ”重庆市;

5、“HE”河北省;

6、“SX”山西省;

7、“NM”内蒙古自治区;

8、“LN”辽宁省;

9、“JL”吉林省;

10、“HL”黑龙江省;

11、“JS”江苏省;

12、“ZJ”浙江省;

13、“AH”安徽省;

14、“FJ”福建省;

15、“JX”江西省;

16、“SD”山东省;

17、“HA”河南省;

18、“HB”湖北省;

19、“HN”湖南省;

20、“GD”广东省;

21、“GX”广西壮族自治区;

22、“HI”海南省;

23、“SC”四川省;

24、“GZ”贵州省;

25、“YN”云南省;

26、“XZ”西藏自治区;

27、“SN”陕西省;

28、“GS”甘肃省;

29、“QH”青海省;

30、“NX”宁夏回族自治区;

31、“XJ”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32、“TW”台湾省;

33、“HK”香港特别行政区;

34、“MO”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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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290358.html 发布于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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