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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娜托尼”VS“潘妮托尼”,法官判决让人意外

2025-01-14 2 0条评论

近日,又发生一起商标侵权案,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原来,北京潘娜托尼公司的注册商标“潘娜托尼”疑似被侵权了,据悉,该商标核定使用在“饼干、蛋糕、面包”等商品上,并且该公司以其商标为品牌,推出潘娜托尼蛋糕,目前在市面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随后潘娜托尼公司发现,罗森便利店销售的“潘妮托尼”面包,整体包装与其产品相似,潘娜托尼公司认为此举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遂将罗森便利店以及面包生产者北京谷香沁园食品有限公司上法庭。

对此,谷香公司辩称“潘娜托尼”和“潘妮托尼”均是意大利传统面包的中文译名,不构成商标侵权;且该产品仅限于罗森店销售,难以造成公众混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随后,海淀法院针受理此案,并做出以下判决,认定谷香公司侵害潘娜托尼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故乡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该案中“潘妮托尼”与“潘娜托尼”仅一字之差,且其产品属于涉案商标核准的面包类别,因此构成商标侵权。不过潘娜托尼公司无法提供“潘娜托尼面包”包装的最早使用时间和持续使用情况,以及广告投放时间、地域的详细数据。因此,很难判断出“潘娜托尼”面包的影响力有多大,不够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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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299607.html 发布于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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