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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生活并非小米旗下?小米生活商标侵权案终落定!

2024-06-08 10 0条评论

近日,小米与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等相关方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尘埃落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决,小米终审胜诉,将获 5000 万元赔偿,以及由对方支付诉讼费用。

说起小米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自2010年小米成立后,使用创新性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品牌推广,在2011年,就因小米手机一代的发布,凭借互联网传播成为明星品牌,积累巨大人气,受到行业内外众多效仿。

在此背景下,被告公司于 2011 年对小米进行 “蹭热点”,注册商标 “小米生活”在挂烫机、风扇、电磁炉、电饭煲、冰箱等商品上,销售额约 7000 万元。

不仅是注册相关商标,在宣传语、包装设计、推广策略上,被告在天猫、京东等网店全方位效仿小米公司的商标、字号、域名、宣传语、品牌配色等等。该公司采取多种行径涉及恶意攀附小米品牌价值,最终引起纠纷。

早在 2011 年,小米通过爆炸性的产品模式,以及创新性的互联网传播,在互联网科技行业内知名度迅速提升,成为行业内炙手可热的新星。

因此,法院综合考虑《商标法》十四条各项因素,并结合移动互联网行业的特点,最终确认 “小米”商标在 2011 年 11 月 23 日中山奔腾公司的 “小米生活”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为相关公众熟知,达到驰名状态。

从 “小米”商标注册到驰名仅 7 个月,在极短时间内认驰的案件在国内也是首例,这也为小米胜诉奠定了基础。

除却罚款外,法院还判令被告在多个电商平台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有助于小米的品牌保护宣传。近年来的商标侵权案件逐渐增多,也愈加受到重视,此次小米胜诉也对行业内的商标权益纠纷处理具有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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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52921.html 发布于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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