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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乔丹侵权案终审败诉,“傍名牌”终究不是事!

2024-07-24 10 0条评论

说起乔丹商标案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自2012年以来,乔丹和中国乔丹体育一直官司不断,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姓名权,乔丹认为中国乔丹体育注册使用的商标会造成公众对产品来源的误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以此申请撤销对上述商标的注册。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中,近日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最终做出了终审判决,认定乔丹体育败诉,并撤销了25类“乔丹+图形”的商标。

“中国乔丹”败诉,也澄清了一些长期存在的法律认知争议。比如“中国乔丹”的” QIAODAN”虽然与乔丹“JORDAN”有所差异,但从最高法的终审判决来看,显然不再采纳“中国乔丹”关于两者毫无关联的辩护理由,而是认定其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擦边球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美国AIR JORDAN品牌知识产权的侵犯。

“中国乔丹”与“美国乔丹”没有任何“亲戚”关系,但“中国乔丹”却打着“乔丹”旗号存在多年,不得不说这就是一种“商业碰瓷”行为。好在,这一“傍名牌”行为终被禁止,也为后续其他同类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了司法监管的标杆。

对于“商标碰瓷”行为的姑息和容忍,显然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最高法院就“中国乔丹”的终审判决,体现了司法部门对知识产权的切实保护,加强了社会各界打击盗版的信心,我们也应该形成侵权就是侵权,“傍名牌”绝不会有出路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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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dmin 网址:http://news.edns.com/post/55329.html 发布于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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