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因被指发布虚假广告,已于11月12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的行政处罚。
据悉,沪市监静处〔2020〕062018001013号决定书认为,香奈儿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即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行政处罚。2017年,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被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414341.4元;罚款130万元;责令停止销售。
目前这则广告已经停止播放,不过小编只想说,广告首先要保证的就是其真实性呀,如今虚假广告事件频发,前有iPhone虚假宣传被罚,现又是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不知最近这些大牌都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