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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被注册成商标后,”椰子“鞋型不能再使用该词?

互联网 2024年06月19日 11:49 4 admin

自阿迪上新“yeezy运动鞋”后,这一款潮鞋就备受年轻消费者的追捧,大家也经常直接将其称呼为“椰子鞋”,甚至其鞋价还被一度炒上了天价。但最近一则与“椰子”相关的商标侵权案件却走进了消费者视野。

据悉,原告“福州市马尾区大掌柜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椰子”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发现被告“莆田市佰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推广旗下生产的“Dliziz丁丽姿”品牌运动鞋时使用“正品椰子款”等字样,因此大掌柜公司认为被告侵犯了其”椰子“商标的专用权。

据悉,一开始大掌柜公司将佰良公司起诉至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莆田中院经审理认为,公众通过各种网络搜索“椰子鞋”,搜索结果基本上是Adidas的yeezy运动鞋以及类似样式的流行鞋子,大掌柜公司也认可市场上把yeezy音译为椰子,认可椰子是一款鞋型,可见椰子代表的是一种新潮、文化现象,椰子鞋是对一类鞋款式的描述;佰良公司在其销售的鞋子标题上使用文字“椰子”,只是对所售鞋子款式的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其标题中的“Dliziz 丁丽姿”才是商标性使用,用于识别所售鞋子的来源。而且佰良公司没有在商品标题中突出使用文字“椰子”,不会使相关公众误认文字“椰子”与大掌柜公司享有普通许可使用权的商标“椰子”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佰良公司未侵犯大掌柜公司就“椰子”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随后大掌柜公司不服该判决,又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但近日福建高院结合在案证据,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大掌柜公司的上诉,即明确了椰子代表的是一种新潮、文化现象,椰子鞋是对一类鞋的款式的描述。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案一审、二审认定被告不构成对“椰子”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的关键点在于,两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定“椰子鞋”是对某一类鞋款式的描述,被告使用“椰子鞋”字样仅是对其产品款式的描述,而非商标性使用或者刻意突出“椰子”字样,这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 椰子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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